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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屯在线 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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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屯在线 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发布日期:2024-08-29 08:17    点击次数:54

  消息,近日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谢通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5月25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协雄路的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谢通门县交警大队建设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1经检查,该场所员工宿舍门口两具灭火器失效。2经检查,员工宿舍内的电气线路未使用阻燃管进行穿管保护;3号员工宿舍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3经检查,未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及开展演练。4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未上墙。以上第一项隐患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

  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六条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项之规定金屯在线,构成了违反消防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谢通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日谢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3-05-31处罚内容:给予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谢通门县交警大队建设项目)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违法事实:2023年5月25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协雄路的西藏岗蒂斯建设有限公司(谢通门县交警大队建设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1.经检查,该场所员工宿舍门口两具灭火器失效。2.经检查,员工宿舍内的电气线路未使用阻燃管进行穿管保护;3号员工宿舍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3.经检查,未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及开展演练。4.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未上墙。以上第一项隐患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六条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项之规定。处罚机关:谢通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328MB1A90668L数据来源单位:谢通门县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328MB1A90668L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