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发布处罚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原员工杨自涛、李尚炜、陈镭涉刑业内案件,被终身禁业。
罚单显示,因原员工涉刑业内案件,中国银行张掖分行被罚款25万元。同时有6位责任人领罚,分别为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副行长杨自涛,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李尚炜,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个人金融部助理客户经理、新乐支行客户经理、公司业务部副主任陈镭,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行长魏晓春,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行长董德威,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副行长李军。
其中,杨自涛、李尚炜、陈镭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魏晓春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董德威、李军被警告。
这并非中国银行张掖分行首次被罚。此前,因项目资本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及抽逃资本金,贷款资金被挪用等,杨自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今年5月,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陈某自2010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工作,先后担任该行个人金融部信贷员,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副主任。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单独或者受他人安排违法发放多笔贷款。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陈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2520.68元,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 王雪莹杠杆实盘